本人?????????郑重承诺,自????????年????月????日与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后,保证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并庄重承诺做到如下内容:
1、本人自与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全面脱离其他与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业务一致或者类似船舶设备销售和检修服务的工作,不再持有类似企业的股份,并实际上不再为其余同类型公司提供全职或兼职服务、技术支持或其他方式的工作。
2、若由于本人原因提前离职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承诺将在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加培训,取得的各类技术资质证书和技术资格证书交还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并依据每证书交付培训费人民币¥8000元给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补偿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
3、无论由于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或我本人的原因造成提前离职、辞退、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我本人绝不将所知悉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提供给他人或做其他用途谋取利益。
4、本人离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从事类似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不参与生产、销售同类产品,不到从事类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所谓同类产品和经营同类业务,至少包括船舶通导设备、救生和消防设备的生产、设计、检修和检测,以及船舶安全技术咨询。万一需要在此行业就业,本人承诺所就业单位保证距离防城港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一帆”和“EverSailing?Marine?Safety”两个品牌注册所在地500公里以外。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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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