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务纠纷,是否可以同时起诉江西总代理人和海南椰岛集团(因为江西总代理有海南椰岛集团江西办事处的公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8-12-26 00:12:50
问题描述:
椰岛酒业江西总代理,今年4月份在
南昌设立了分机构,但一直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工商备案,只有个海南椰岛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办事处的公章。在
赣州有营业执照,但是我在南昌上班。无论是十多年赣州、吉安的老员工,还是南昌这边的新员工,公司都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咨询南昌劳动仲裁说,属于劳务纠纷,要么协商要么起诉。虽然钱不多,但为的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企业有钱投入广告和自我享受,确不愿意给员工应有的福利和权益。
?????我是否可以同时起诉江西总代理人和海南椰岛集团(因为江西总代理有海南椰岛集团江西办事处的公章)非法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社医保;是否可以向现在还在被压迫的员工反映,结合一些同仁一起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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