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前向他借了2万2千日元,他写了借款。现在他没有借钱。离婚协议的一切他都不承认。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离婚时写的没有共同债务。如果告诉他的话,口说他在外面借的债务有我的一部分,说女儿都是他的。离婚
更新时间:2021-03-27 13:35:24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
离婚前向他借了2万2千日元,他写了
借款。现在他没有借钱。
离婚协议的一切他都不承认。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离婚时写的没有共同债务。如果告诉他的话,口说他在外面借的债务有我的一部分,说女儿都是他的。离婚前的一切都要平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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