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问1.申请执行金额应该怎么计算(因判决书载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不是被告负担的9200元。
更新时间:2018-12-29 17:07:52
问题描述:
好,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已判,被告一直未履行,准备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判决书要素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80000元并支付利息600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00元,由原告负担200元,被告负担9200元;判决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
请问1.申请执行金额应该怎么计算(因判决书载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好有详细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申请日期计算金额)。
2.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是不是被告负担的9200元。
3.要不要写明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