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收养了一个别人不要的小孩,当时由于我们有一方未满30岁,所以小孩出生地都民政局不给办收养手续,现在小孩快上学了,想办理收养手续,但是送养人联系不上了,我们有小孩的出生证以及防疫证和其母亲的所有住院单据,现在想给小孩办户口,我们应该怎么做,求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