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交司机,2017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到2020年7月的劳动合同。2018年因为家里原因暂时离开公交公司,但合同一直没有结束劳动关系。我又于2018年10月回到公交公司上班。2019年7月正常休
更新时间:2021-03-31 04:44:2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2017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到2020年7月的
劳动合同。2018年因为家里原因暂时离开公交公司,但合同一直没有结束
劳动关系。我又于2018年10月回到公交公司上班。2019年7月正常休息的某一天突感身体的左臂发麻,去当地的一大二院检查确诊为烟雾病,脑梗的一种。术后恢复一年多了效果非常不错,这期间我要求公司让我回去上班,可公交公司不同意我回去工作,也没有给我交任何劳动合同中我应得的任何保障。并且也没有给我出一分任何
医疗费用。这种情况,我要是起诉,我应该得到什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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