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的是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目前试用期三个月已经结束,是否可以按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辞呈
更新时间:2019-01-01 06:28: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工作做招聘专员的工作,入职的时候,谈的是
试用期三个月,但是
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试用一项,试用期不交
社保,然后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有一式两份。目前试用期三个月已经结束,还没有办转正手续,应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一定要求需要再做满一个月。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按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辞呈,然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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