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和赵女士未办理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女方这种行为应负什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派出所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01 20:47: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弟弟和赵女士未办理
结婚证,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给女方5万元彩礼。同居期间育有一子(现在两周岁),后因感情不和,女方在孩子一岁时外出打工,把孩子留给我父母照顾。孩子两岁后,女方提出分手。分手两个月后女方父母带领十余名社会青年去我家打砸,并殴打我父母和弟弟还有两岁的孩子!把家里门窗,两台电视,两台空调,电动车,太阳能,茶几,沙发等家具全部砸烂!物价局估价损失将近一万!事发到现在接近两个月,当地派出所说拘留证刚批下来,但是现在派出所表示找不着女方家人,并让我们自己打听女方家人下落!请问,女方这种行为应负什么刑事责任和
民事责任?派出所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拘留证有有效期吗?可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
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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