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1月提出辞职,工作服能证明雇佣关系存在,是否可以离职?离职后能否要回工资?请问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吗?
更新时间:2019-01-01 22:40:11
问题描述:
在此店工作7个月,于今年1月提出辞职,老板以无合适人选接替为由,一直不让离职,多次协商无果无限期拖延,而且拖欠两个
月工资至今未发,
劳动合同、保险均未办理,我有店里开具的工资
收入证明、出勤表、工作服能证明雇佣关系存在,但一直没拿到老板签名的离职信。请问我是否可以离职?离职后能否要回工资?老板本地人劳动局熟人很多,有后台。之前有过一例,并未要回工资,老板态度很是嚣张,请问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吗?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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