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市区内驾驶机动车,正常双向双车道行驶。速度40左右。没有斑马线,一个9岁的孩子突然从右边停车的车前跑出来,来不及反应,造成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判我责任的主要原因是我没有避开行人。我该如何重新考虑?
更新时间:2021-04-14 12:37:40
问题描述:
本人在市区内驾驶
机动车,正常双向双车道行驶。速度40左右。没有斑马线,一个9岁的孩子突然从右边停车的车前跑出来,来不及反应,造成
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判我责任的主要原因是我没有避开行人。我该如何重新考虑?感觉判断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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