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工商局认定该公司侵犯了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问如果我公司想索赔,其侵权时间又该如何确定呢?
更新时间:2019-01-02 19:00:42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扬州一家变压器生产厂家,我们为自己生产的变压器申请了
注册商标并获得商标局批准,有效期为2001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续展有效期为201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我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发现扬中市一家电气公司在其网页上使用与我
公司注册商标相似度极高的商标,且其企业字号也与我公司基本相同。我公司向本地工商局举报后,经过本地工商局与扬中工商局的接洽,扬中工商局认定该公司侵犯了我公司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请问如果我公司想索赔,就对方侵权获得的利益应如何收集证据?其侵权时间又该如何确定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