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同意。所以我在法庭上可以当做证据提供吗?这样我的朋友会遇到麻烦吗》?算不算犯法?这样可以当做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9-01-02 20:39:11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感情破裂。想要
离婚。他不同意。我们有一个小孩子不满一岁。我现在通过朋友拿到了他和别的女人开房记录。因为是内部资料,所以我在法庭上可以当做
证据提供吗?这样我的朋友会遇到麻烦吗》?如果我用这个资料私下和他协商离婚,用这个证据当做把柄让他就范,算不算犯法?因为我查到的这些记录基本属于酒店内部资料。外部人是看不到的。这样可以当做证据吗?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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