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荣经过考试、答辩、竞争、公示持岗位合格证书上岗14年,上面有组干科、人力资源部审批盖章,但法院不采用。怎么办?
刘素荣按法定程序提供7位人证证明其身份,但法院不采用。怎么办?
刘素荣按法定程序提供劳动合同书证明其身份,但法院不采用。怎么办?
刘素荣按法定程序提供退休时法定正常工种工资发放表证明其身份,但法院不采用。怎么办?
法院支持被告劳动合同书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主体是一致的,但在要求补贴时主体就不一致了。刘素荣该怎么办?
二审中刘素荣增加的新的诉讼请求:被告既然认为劳动合同书与主体不一致,刘素荣要求让主体一致的来办理退休手续,是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可法院不支持怎么办?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道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二)》(发布日期:1999年8月3日?实施日期:1999年8月3日)废止(原因: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已有新的规定)请看新规定: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关于在企业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各种不同的身份界限随之打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刘素荣提供了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但法院不执行。刘素荣该怎么办?
一句话:法院公平、正义、爱民、为民的宗旨是空话!
企业职工不学法不生气,学法更生气!
刘素荣的人权受到侵犯!请110网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