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98年丧偶,名下有一套2居室住房,2001年再婚,继母有一男孩,目前该男孩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把小孩户口迁入我父亲的户口内,名称为继孙。并且父亲与我以及他的继子等签写了声明,声明上表示只是因为孩子上学把户口迁入,与其他无关。我父亲已经留下自书遗嘱,遗嘱格式符合自述遗嘱格式,把房产继承权给我,那么我想问下时候可以避免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