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份工资未付于我,本人也手里没有欠条,没有劳动合同,只好请求各位律师朋友的帮忙
更新时间:2019-01-06 13:51:29
问题描述:
本人2010年至2014年10月底给包头市集装二队驻扎在乌海的承包商孙涛打工直至2014年10月份底单位撤出乌海,
月工资4500元整,2014年10月份
工资未付于我,接着孙涛又聘请我以保姆的身份伺候孙涛刚出生的孩子至2016年1月,月工资4500元整。在这期间2014年10月、2015年9月至1016年1月,共计6个月,合计:27000元整未付,因索要无果,本人也手里没有欠条,没有
劳动合同,只有电话录音,只好请求各位律师朋友的帮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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