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如采取赠与方式和遗嘱方式有何不同?
更新时间:2019-01-06 14:56:37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叔叔和婶婶20年前离异,共有一女(简称为女甲),前段时间婶婶回来,目前叔叔有房产和土地,叔叔目前有三个子女,婶婶目前有三个子女,叔叔婶婶目前都处于单身状态。目前叔叔身体不好,主要能够进到
赡养义务的仅有这个女甲,叔叔百年后想把财产大部分给女甲。婶婶最近提出要复婚,叔叔也想复婚,但是担心复婚后在他死后,女甲不能得到大部分财产。请问:我叔叔该怎么做,才能在复婚后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女甲?谢谢?问题补充:如果采用订
立遗嘱的方式,遗嘱在婚前订立和婚后订立?有何区别?例外?是否需要去
公证处做个公证?如采取赠与方式和遗嘱方式有何不同?哪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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