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进入一家国企并签了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上有这么一条:我现在想辞职
更新时间:2019-01-07 00:46:38
问题描述:
我去年毕业的,7月份进入一家国企并签了5年的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户口已转入该单位。入职时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主要内容是
企业文化、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不是专业技术培训)。合同上有这么一条:“乙方给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有培训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培训协议的,应以乙方培训期间支付的所有培训费在标准,按八年的服务期计算。”我没有签订所谓的培训协议。我现在想辞职,请问,这样需要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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