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零零五年按市价14万购买60平方米房子一套,付款全额的购房款后交货定居迄今,因各种原因无法产权过户,现商家毁约,只有规定经济发展赔付,现房子价值四十万,我应怎样认为赔付财产损失,可以规定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1-05-02 15:03:28
问题描述:
我和二零零五年按市价14万购买60平方米房子一套,付款全额的购房款后交货定居迄今,因各种原因无法
产权过户,现商家毁约,只有规定经济发展赔付,
现房子价值四十万,我应怎样认为赔付
财产损失,可以规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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