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3月4号下午2点左右,我儿子在距家门口附近的马路边跟随奶奶玩。突然间,被自西向东行走的机动三轮车撞到,在柏油路上拖至三米多远,司机至始至终都没有刹车,最后撞到靠近路边的房子,才停下来。正赶上我们家旁边有个建筑队在上班,大家看到这个情况,迅速跑过来,众人合力抬起车的一边,由我母亲(小孩的奶奶)钻到从车底下抱住他,当时他没有了知觉,抱起时已昏迷不醒,满脸是血,整个脸严重擦伤,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后怕。当时情况非常危险,大家纷纷拿起手机打120,家里人打电话通知我们(当时我们在外地打工),多亏了那些好心的邻居们,我们夫妇才及时地得到消息,我儿子才得到及时的救助,真是远亲不如近邻,太感谢他们了!
大约十几分钟左右,救护车就来了。在开封一五五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在重病房整整救治了一天一夜才有意识。他的左脸部已经肿了好高,左眼眼睫毛和上眼皮都向上翻着,根本睁不开,左脸颊的皮肤全部划伤,深深凹凹的,比较严重的地方缝了数处,谁看了就觉得心疼。千幸万幸,最后脱离了生命危险,没有性命之忧。由于左脸擦伤严重,医生说,可能治愈后会留伤疤,会给小孩以后的成长留下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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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拒付时,孩子在医院的治疗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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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拒付时,孩子在医院的治疗情况(2)
在治疗期间,肇事者以没钱交医药费,回家拿钱为由,回家后拒付接下来的医疗费用,从住院到出院有二十天左右,肇事者共支付8000余元,我们花掉手里仅有的4500元左右,剩余的医疗费是我们通过借亲戚、借朋友,来支撑住院治疗费用,住院期间,共计花费48000多元。
小孩基本康复后,医院建议做磁共振,结果发现头部后脑勺、眼角下方软骨、上眼帘眼角等3处骨折。医生说,出院后如果营养各方面跟得上的话,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恢复,恢复半年后,建议再做一次磁共振,因此还需要一大部分医疗费用。由于家庭的收入,仅靠我们两个人的一点工资,所以住院费用(48000多元)再加上这半年的费用,对我们夫妇来说,是十分困难。后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现在离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下来,已经足足有2个月时间了(按照法律规定时间,早应该能拿到赔偿款),至今一分钱没有拿到。希望法院领导们能够重视起来,架起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人民法院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民、利民服务,畅通诉讼渠道,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真正使其成为公众与法院交流、沟通的纽带。
因此,恳求杞县人民法院领导们能给予重视,早点能拿到我们该得的赔偿款。
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