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订婚,彩礼金3万,同居未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名女性,现在5岁。现在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由男性抚养,男性要求退还彩礼金,每月支付600抚养费,女性怀孕以来,几乎在家带人,同居期间流产,没
更新时间:2021-05-03 09:52:24
问题描述:
2012年订婚,
彩礼金3万,同居未登记
结婚,婚后有一名女性,现在5岁。现在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由男性抚养,男性要求退还彩礼金,每月支付600
抚养费,女性怀孕以来,几乎在家带人,同居期间流产,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妇女是否有权不退还彩礼金,抚养费改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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