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见我们并不同意调解,还是让对方打伤的,到法庭上提出重新鉴定还有意义吗?是否能提出疑义
更新时间:2019-01-07 23:42:34
问题描述:
我的侄子和他人在交通中发生纠纷后双方打架,对方经鉴定右手第五指骨折,是
轻伤。对方要求我家侄子赔偿5万元(开始要3万元)。家长积极要求调解赔偿费用,对方不见我们并不同意调解,后找
中间人帮助调解,他又提出5万元的要求,检察院
通知他到该院调解,他不来,请问1、起因他是喝酒后骑电动车带人,撞到停靠的汽车(没撞伤)。2、他的手伤原因是他自己打人弄伤的(我侄子的脸被他击伤红肿,派出所有照片)还是让对方打伤的,或是酒后在派出所自己弄伤的(笔录还在派出所发酒疯,骂人,被关在所里),如何判定?对方拍片和法医鉴定我们家人不知道,派出所也没通知我们家人一同去医院,4月16日发生的事情已经3个月了,到法庭上提出重新鉴定还有意义吗?作为家属旁听,是否能提出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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