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我前不久提出转正的问题(当时已经过了试用期结束时间一周左右)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在内吗?
更新时间:2019-01-08 00:17:00
问题描述:
我2011年7月毕业,拿到毕业证后,8月1日在一家私营企业开始工作,
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一个试用协议,试用结束日期是11月1日。我前不久提出转正的问题(当时已经过了试用期结束时间一周左右),公司负责人说给忘记了,马上给我就办。可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跟我签订
劳动合同,也不提上保险的事情,问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已经提交
转正申请”,到时候人士会来找你的。可是我感觉既然已经过了试用期,就得抓紧办理,而且是他们公司“忘记了”,这种理由太可笑。1、眼看就快过去一个月了,转正是在月底之前完成吗?还是按照11月1号那个时间来算?他们这样合法吗?2、如果不合法,我此时要离职,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呢?3、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一年期限,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在内吗?还是从11月1日开始重新算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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