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年,因为当时政府不给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要求强制拆迁,请问我能起诉街委会吗?
更新时间:2019-01-08 02:31:37
问题描述:
我家是镇上的,2003年在街委会买了一块宅基地,交了6000元钱,后来街委会书记说不卖了,到别处去卖,我家又交了10000元,街委会开的有收钱收据,还有街委会的公章。结果后来街委会又不卖了,过了两年,也就是2005年,我家找街委会书记理论,街委会书记说有一块空地,就给了我家,但是收据上写着是第二次卖地的地址,不是现在的,我家就盖上了房子,因为当时政府不给办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所以一直都没办,到2016年镇上美丽乡村拆迁,街委会就当我们房子是
违章建筑拆迁,可是当时已经交过钱了,有街委会收钱的证明,况且当时卖地的书记已经去世了,现在的书记不承认我们这是花钱买的,要求
强制拆迁,请问我能起诉街委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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