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明房屋租赁期限,请问我和二房东的合同有效吗?凭借我手中的三样东西我可以起诉二房东要回我的押金吗?
更新时间:2019-01-08 03:23:22
问题描述:
房东与二房东的合同中明确写明不准转租,房东也不知道二房东转租一事,我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为手写,没有标明
房屋租赁期限,或者我住不到时候押金不退,
租赁期限只是我与二房东口头承诺,现在我想提前走,二房东说我没有住到说好的日子,二房东不退还我押金1500元,现在联系不到他了.我手中有:1.二房东给我手写的转租合同(没写明租赁期限和不退押金),2.二房东的
身份证复印件,3.二房东收我房租和押金的收据。?请问我和二房东的合同有效吗?凭借我手中的三样东西我可以起诉二房东要回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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