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享有正常工资待遇?是否合理?试用期工资也是只给一半钱
更新时间:2019-01-08 03:59:42
问题描述:
试用期两个月内第二月底离职。期间春节假期是否享有正常工资待遇?我在一家企业试用期,期间收取?一千元培训费,其内容为最基础的知识并未进行专业技术上面深入培训,也未出资让我学习,只是公司老总,老员工进行相关讲座学习,这种试用期不到的
违约金是否合理?再就是,他不仅要扣除我1000元培训费,因为培训前就让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而且要扣除我未离职前的春节假期的工资。
试用期工资也是只给一半钱,说剩下的一半要在正式员工的第三个月返回给我们。现在差我1800,只给我三百块。请专业人士给予我意见,我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觉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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