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之前我签了两个月临时工合同协议,所以我提前了三天递交辞职单,我不知道怎么办该不该扣交呢?
更新时间:2019-01-08 04:37: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十二月四日经某人力资源部介绍到某厂上班,入职之前我签了两个月
临时工合同协议,合同写某厂的厂名,按照合同我到了提前一个礼拜申请辞职单,原本还有三天到期,但由于到期那天没恰巧厂里规定结账之日,所以我提前了三天递交辞职单,因为厂里规定只有礼拜一和礼拜四结账,刚好二月一号是礼拜四,但是之前我先征得责任人和厂里管理员同意后我才递交的,还有签合同当天我没有留意,合同里有一条员工入职期间要交
保险费95元,管理费30元,还有派遣费1.5小时/天,当时责任人说公司只交前两项就没有了,谈好工时13/小时,然后他写12+1/小时,然后我就签了字,至于最后一项他没说清楚,我也不在追问就这样去上班了,到期结
工资先给我发12/小时工时,还要增加扣两个月的派遣费然后才补上1块钱的工时,我不知道怎么办该不该扣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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