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去房产局签订抵押合同,还强迫我签下了搬出去的保证书,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1-08 06:12:51
问题描述:
我的亲哥哥由于欠别人14万工程款,2017年6月找到我用我的房子作为抵押(大致内容是约定于1个月内还清工程款,若到期无法偿还,则我的房子给人家),未去房产局签订
抵押合同,就这么一个手写的字据,而且这房子的户主也不是我,户主依然在开发商的名下,这房子是2014年我哥从开发商那里顶账弄回来的,我买下后直接装修住进来了,也没有
买卖合同,他也和开发商没有顶账合同,房产还在开发商名下,现在约定的偿还期到期半年了,可我哥还没有给人家工程款,2018年1月13号他们一群人到我家闹事让我往出搬,还强迫我签下了搬出去的
保证书,不签保证书他们一直待在我家不走,我就签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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