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1年在一家公司工作,以公司名义签了购物借款,签了我的名字,现在原公司的领导已经离开了,我也离开了。债权人没有马上向原公司要钱,现在向我要钱。这个做法合理还是需要付款?
更新时间:2021-05-05 09: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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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1年在一家
公司工作,以公司名义签了购物
借款,签了我的名字,现在原公司的领导已经离开了,我也离开了。
债权人没有马上向原公司要钱,现在向我要钱。这个做法合理还是需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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