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行为发生关系,但未同居.事后女方经过数次要求和男方离婚,男方才同意离婚,但男方提出了一些很不合理的要求.
????要求如下:"双方于2009年1月6日在XX省XX县登记结婚,于2007年12月18日生育一女,名李XX。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李X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全部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无共同财产。
四、 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
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 精神赔偿:
鉴于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因,女方应补偿男方精神损害费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上述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备注:女方只支付给男方三万元,其余七万元:男方当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应于女方能力范围内支付
六、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因男方开出这种无理的要求才答应离婚,女方没办法只好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离婚.
???办理离婚后,事过一年,女方想要起诉,要求修改离婚协议上的要求
???女方不知能不能进行修改,修改的可能性有多大,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您能为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