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求小孩抚养权(儿子六个月)我想同时提出反诉,我想要求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生活的开支大多由我支付以及结婚的费用)
更新时间:2019-01-08 14:56:53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我老婆现向法院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合,她要求小孩
抚养权(儿子六个月),以及
抚养费1500元,现在分居不到两年,第一次开庭法院没有判离,但满足分居两年的条件最终还是要离的。我本想为了孩子,能够维持家庭的完整,但她执意要离我想同时提出反诉,理由是她在婚前隐瞒了有精神病史,并且在生活中对我有人身伤害,我想要求她赔偿我的
精神损失费(生活的开支大多由我支付以及结婚的费用),并且要抚养权,若我能证明她的病史,法院是否能支持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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