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该医院对病人严重不负责任,并负责我今后的一切医疗费用等,咨询一下该医院依照法律规定该怎样对我进行赔偿。
更新时间:2019-01-09 20:28:57
问题描述:
我是2009年12月27日在某家医院做的剖腹产手术,出院后我常感右下腹部疼痛,曾多次在多家医疗单位就诊,予以抗炎治疗,但均效果不佳。2012年11月初,我又因不明显诱因出现全腹痛等剧烈症状,入我镇卫生院诊治,急转入大屯煤电
公司中心医院,经该院的多名专家、医生及徐州某医院专家等的会诊,最后于2012年11月16日中午在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做了手术,将我右侧输卵管伞端连同包块一并切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切除的包块中,经剖开却见其中央有丝织样物,经咨询相关业内人士,我认为此丝织样物应为2009年12月27日做剖腹产手术时的遗留物(纱布),由于此物的遗留,才造成了我近三年来的腹部疼痛等本不应出现的症状。
????我现在正在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我认为该医院对病人严重不负责任,职业操守欠缺才出现像我这样的严重后果,我要求主管部门及领导对此严厉查处,并令其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并负责我今后的一切医疗费用等,现在该医院一再推辞。
????我想咨询一下该医院依照法律规定该怎样对我进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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