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办理的等额本息房贷,贷10年,但是办理的人员说因为他们银行系统的原因请问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21-05-17 21:57:25
问题描述:
你好,在银行办理的
等额本息房贷,贷10年,但是办理的人员说因为他们银行系统的原因,只能显示119期,(正常是120期),意思说就只还119期,因此,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本金+利息与
房贷计算器上数额不通,其余期数数额相同。但是去年将固定利率改成了lpr,今年本应该是本金+利息数额降低,但是银行以他们系统更换为理由,将最后一期(第119期)的金额平均到现在的每一期,但是最后期数还是没变,还是119期,导致现在每个月需要多还,请问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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