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想给他,对孩子以后并不好,我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这样法律会判给我吗
更新时间:2019-01-11 07:22: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位
未婚先孕的母亲,孩子一岁半了,现在想要分手,但孩子的
抚养权我希望归我所有。因为我是刨妇产,才十九岁。孩子出院后、从月子就开始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带(在医院我妈妈帮忙带)月子里家婆只负责煮吃的,出月子后我就回娘家了,之后就一直都是我和我妈妈带,八个月断奶后我就在家上班了!从我回娘家开始男方每个月平均大概支付一千块钱给孩子奶粉、尿片用。或许因为分开久了,而且好多事情积累起来我觉得他并不爱我,我提出了分手,但他说一定要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他们没有带过一天,孩子过年去他家住三天又吐又拉,水土不服,我并不想给他,而且他们的环境比较差,对孩子以后并不好,所以我想争取
孩子抚养权,这样法律会判给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