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申请执行男方要7万元。婚内共同债务本是14万,那么剩下的7万为什么还要男方承担?
更新时间:2019-01-11 19:31:41
问题描述:
终审判决男方女方离婚,共同财产房子归男方,男方给女方7万元。二,孩子由男方扶养,女方给男方
抚养费3万元。三,婚内共同债务14万,由男方女方共同偿还。终审判决生效后,女方申请执行男方要7万元。
债主上诉,债主诉讼期间男方已经还给债主7万元。一审判决判决是男方女方共同偿还原告债主7万元。
请问?婚内共同债务本是14万,就因男方还给债务7万,那么剩下的7万为什么还要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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