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属于这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集体性质)还是按集体企业领取远低于事业单位的工资。能否要求转为事业身份?
更新时间:2019-01-13 08:45:5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我在某
事业单位已工作16年,但现关系还是属于这事业单位的下属
企业(集体性质),在我们单位(各个县分局中)与我同样情况的人有十多个。多年来,我们都在领取这事业单位的最低标准的工资,特别是这两年来增资后,我们的劣势更严重,别人3000多每月,而我们是1000多每月,社保也是按集体企业标准交纳(一个月100多元,工资的11%),事业单位人员却每月只需交纳几十元就好,我们退休还是按集体企业领取远低于事业单位的工资。
????我想问,我们能提什么合理的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1、我们十几个人,能否要求转为事业身份?因为我们十几年都在为分局工作,而关系挂在公司,而这些个下属公司是说散就散,我们的公司已经在这十几年四次易名了(在工商所成立注销已经三次,每次换一个名字),让我们很没有安全感。
????2、能否能要求得到平等的待遇?在这单位,很多福利(如升迁、培训、工资晋升、休养等等)都明文要求是事业单位身份才能享受,真是可恶。所以我16年如1日,无法上升,我曾经也被分局上报给市局为办公室主任,但就是企业身份无法通过。
????3、能转为事业身份,我想一切将会迎刃而解吧,问,陈律师有没有高见?
????我们10多人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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