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没有权利要求小姨赔偿已经花掉的五万。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
更新时间:2019-01-14 00:17:2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小姨第二次婚姻有五年了,婚前有一套房、一个儿子,儿子已经工作多年。第二次结婚后,男方搬到小姨房子里一起居住,携带了现金8万块,其中三万存在
银行小姨代为保管,剩余五万已经花掉,大部分是花在男方家里,例如男方儿子结婚,例如给男方妈妈买墓地等。今年小姨得了乳腺癌,男方觉得后悔了,要求离婚,并要求小姨偿还当年结婚带来的八万元。我们认为,目前剩余的三万小姨可以偿还,但是他没有权利要求小姨赔偿已经花掉的五万。这种情况下,想咨询下,我小姨现在非常伤心,如果男方
起诉离婚,小姨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精神损失,法院会不会要求小姨支付已经支出的五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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