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后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事项:一,人民币5万元予以强制执行;二,本案执行等费用由我承担。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一,给付原告人民币5万元;二,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元,支付迟延履行金-----元。三,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050元,其他诉讼费----元,申请执行费670元。
????3、裁定每月扣留我工资1500元。?从09年8月至11年12月共执行43500元。12年1月9日法院又作出一份执行裁定书,每月扣留2000元,1至12月共24000元。
????原告在起诉、申请执行时都没有利息诉求,我自己认为法院强制执行款只能是50000+1050+670=51720.、现在法院共执行67500元,执行法官非要我和原告协商利息问题,在没有给付票据的情况下收取我执行费670元,并要我和原告签协议,24000元扣除受理费1050元外全部给原告作为剩下的欠款和利息。?
????请问大律师:?
????一、我是否要付利息?
????二、法院强制扣留我67500元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