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请问我要怎样可以正常探视孩子?能不能在广州市起诉拿回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9-01-19 20:23:52
问题描述:
法院判决
离婚后,1.前妻不按判决书规定地点让我探视孩子。2.离开了判决书规定地点以及更换了手机号码。3.在我知道了前妻的现在手机时,她把我的手机号码设置了黑名单。4.根据我调查到前妻已经没有工作以及收入。请问我要怎样可以正常探视孩子?我前妻现在在广西省玉林市,案件是在
广州市海珠区判决的,我能不能在广州市起诉拿回孩子的
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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