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这个问题困惑我们母女三人。希望律师您能抽空帮我们答疑。
???我家有三间平房,是我去世的父亲单位分配的公房。父亲去世后母亲还不到30岁,
带着当时还年幼我和姐姐再婚,继父有三个孩子,大的已成年工作,他带着一男一女2
个孩子搬到我家居住,他的两个孩子当时十几岁,上中学。若干年后他的女孩长大结婚走了,男孩工作后无房成家,于是在我家房前自建一房结婚居住。继父脾气暴躁,母亲与之生活十年,是恶梦的十年,当时碍于面子一直忍受着。继父年轻时下过煤矿,有吸肺职业病,病重期间,其子女趁母亲在医院照顾,拿走了继父在当时比较值钱的物品,继父也偷偷把他的钱财转移给了他的子女,母亲两手空空。母亲伤心之余为此与他的子女吵翻后,双方从此不再往来。此后20余年,我们与母亲一直居住在三间平房里,与继子女没有任何来往,继子女也从来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继子在自建房居住,后来离婚后,离开了自建房不知去向(听说是单位分房了)十余年,去年突然又回到自建房居住,目的很明确,他是冲着要拆迁房来的,因为我家的房子在宣武区,早晚都会拆迁。他的户口在这,是单立户口本。
我母亲现在70多岁了,身体有种病,和我们姐妹共同居住。继父一家对我母亲伤害太深,我母亲对他们恨之入骨,根本不想再与他们有任何瓜葛,更不想让他将来有我家房屋的任何继承权。因此,我想向律师咨询以下问题:
1.我家这种情况,继子是否有继承权?是否可以分我家的拆迁款。
2.我母亲可以与继子解除关系吗?怎样操作?是不是解除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承权了?
3.我母亲是否可以立遗嘱,把自己应继承的房产全部留给我姐妹。
???我母亲的想法,房产证是我的生父的名字,是我生父遗产,与继子无任何关系,理应留给自己的女儿,我们要怎样做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废除继子继承我家房产的权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