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伤害。其余的警察什么都没说。这种情况能确定判刑了吗,有证据能证明人证无效呢
更新时间:2019-01-22 11:13:56
问题描述:
涉嫌
故意伤害罪,7月11日?警察带人去做了笔录,拿走了一把铁锹,但铁锹不是凶器,90%有人证。今天又让去人,去了以后就被送去看守所了,警察说有人证,但没说是谁。有物证。构成轻伤害。检察院正在核实。其余的警察什么都没说。这种情况能确定判刑了吗,怎么做才能让人出来?通过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无罪或减轻刑罚?有
证据能证明人证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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