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老人单位分了两个房子的地基。房屋产权自然是老人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这是夫妻共同才产吗?
更新时间:2019-01-23 08:35:52
问题描述:
1995年
结婚。婚后男方老人单位分了两个房子的地基。老人把这两个地基给了我们。1996年8月生的女儿。1997年我们就出资把这两个地基修建成两上两下独院,因为地基是老人单位分的,
房屋产权自然是老人的名字,2003年老人把这两个房屋产权公证在我老公的名下,现在我们要
离婚,这是夫妻共同才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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