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我的合同丢了,可不按他们的意思做就不给我开证明。有没有法律援助??去劳动监察部门需要什么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9-01-23 16:04:48
问题描述:
给位老师好。我于2010年2.22日到公司工作,2010.4.1日签了
劳动合同。这以后就没有在签过。可是2012.5.22.部门经理让我回家。不要我工作了。而且说我打架斗殴,于员工不和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打架是去年的事,警察都解决完了。然后我问部门经理,我这样能否得到赔偿吗?他告诉我说没有赔偿,然后公司副总告诉我说,说我擅离职守,没有请假歇了好几天。依公司规定将我除名。这期间没有公司人员告诉我去上班。这样做他们对吗?单位把我的合同丢了,找不到了。找单位开证明还要按他们的意思加上无异议了。所以我没有签字。可不按他们的意思做就不给我开证明。没有合同,没有证明。仲裁就不能例案。也不能起诉。给位老师这种情况有没有
法律援助??去
劳动监察部门需要什么证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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