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的工资是怎么核算的?我公司是每月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并不给予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9-01-24 03:48:15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5月进入公司,签的合同是2007年5月-2008年7月1日,合同期满后又重新签了一份合同,期限是2008年7月2日-2010年7月2日,2008年12月20日公司口头通知我被裁员,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补偿金?补偿金的工资是怎么核算的?我公司是每月发基本工资和
绩效工资两部分,是否把两者合计一起才算是
劳动法里补偿金的工资??公司没给我书面裁员
通知书,并不给予补偿金,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局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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