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2月登记结婚,长期分居两地,我只要带其中一个孩子,现在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决?
更新时间:2019-01-25 14:02:08
问题描述:
06年12月登记
结婚,我的工作稳定在湖南,女方(蓝领)工作在深圳,长期分居两地,我在婚前一年以女方的名字在深圳市内置有一处
房产,已育两个男孩,大的5岁,小的1岁。已和女方协商,深圳房产可归女方,但孩子问题女方说要么她都带两人,要么我都带两个。我只要带其中一个孩子,无力长期周旋这个问题,现在想
起诉离婚,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决?(以我们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是一方带一个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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