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降薪我不同意,拖欠工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要赔偿,单位不同意说:能告单位吗?
更新时间:2019-01-27 14:28:46
问题描述:
原因:8月降薪我不同意,我提出要在
工资条上备注“存在争议”,单位不同意说“那你不能签名”,所以8月没签(实际已通过银行收到了单位发的工资)。9月份单位采用单独造表用现金发我工资,同样单位说:不写
其他字,你要写,就不要签工资,至此,9月份没有收到单位的工资。按合同约定9月15号前要发工资,9月16日我以单位停发工资,拖欠工资理由提出
解除合同要赔偿,单位不同意说:你拒绝签收工资,你自已的事。我该如何处理?谢。(我有电话录音)能告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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