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喝醉了酒,倒在地下,在他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我拿走了他的包,里面有五百元现金和两台XX为了和一米旧手机,一共打折两千叁佰元,现在退款了,对方还写了兰森的书,我应该负刑事责任吗?最多能判多少刑,能缓
更新时间:2021-07-27 17:49:33
问题描述:
一个人喝醉了酒,倒在地下,在他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我拿走了他的包,里面有五百元现金和两台XX为了和一米旧手机,一共打折两千叁佰元,现在退款了,对方还写了兰森的书,我应该负刑事责任吗?最多能判多少刑,能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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