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是176小时,?1.我4月剩下来的1.5倍加班工时用来充当5月份标准工时?但公司已经连续11天甚至连续15天的工作时间都上过了。
更新时间:2019-01-30 17:05:41
问题描述:
我在北京工作,公司是实行综合计工时法,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加班。比如我4月标准工时为160小时,实际上了280小时除去加班36小时剩余120小时。到了5月,标准工时是176小时,实际上班50小时,那就表示5月上不够工时,公司用上月剩下的120小时来填补5月份工时,还不够!?对于上述内容,我有两个问题想问:?1.我4月剩下来的1.5倍加班工时用来充当5月份标准工时?那不就是一个变?相“加薪”吗?那我0.5倍的
工资去哪了??2.综合工时法规定每6天必须要给予
劳动者1天的休息时间,但公司已经连续11天甚至连续15天的
工作时间都上过了。顺便说声我们一天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这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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