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的情况下,开个电脑店,那时候他是我老公的最好的朋友,他替他的盆友向我买了多台电脑上,是在不一样的時间向我拿的,但都没出钱,算了吧一下是16000元,那时候也没写借条,如今能否把钱要回家呢
更新时间:2021-07-31 0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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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的情况下,开个电脑店,那时候他是我老公的最好的朋友,他替他的盆友向我买了多台电脑上,是在不一样的時间向我拿的,但都没出钱,算了吧一下是16000元,那时候也没
写借条,如今能否把钱要回家呢?也有法律法规上是否有要求说在四年需要不回钱,就是否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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