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再与他人签订合同成立新公司,A则不同意,请问A的这种做法合法吗?C和D能维权吗?
更新时间:2019-01-31 19:06:28
问题描述:
A,B,C,D四人合伙开一家
公司,B因中途个人问题,提出退股,当时没有股东愿意接手,外面也没有人愿意接手,后面经协商按原本金退出了.B的股份由A,C,D三人按股份比例收回.B退出后未再重新签合同.现
大股东A在未征得C.D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再与他人签订
合同成立新公司,且与新人签订的合同上未体现C,D的股份,现C,D要求退股,A则不同意,赚的钱也不愿意拿出来分.请问A的这种做法合法吗?C和D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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