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18万其余尾款银行按揭。请问多出的税费该谁出?
更新时间:2019-02-01 09:44:37
问题描述:
本人是买方,于2010年8月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签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58万净收,首付18万其余尾款银行
按揭。由于
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就在合同注明拿到房产证3日内办理过户手续。于是本人先付3万定金,2010年12月付清首付款。2011年1月卖方拿到房产证,由于中介人员原因未办理过户。2011年2月新政出台税费多出几万。合同有一条过户费用以当时政策为准,如有变化由买卖双方协商。但是手写备注里注明买方需要支付我司18000元过户全包费用。请问多出的税费该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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